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过期合格证无法作为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一、继续教育及换证对象有效材料。同时为配合行业规范自律管理,及时进行行业政策法规教育,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决定举办2020年(第四期)宁波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原由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的过期合格证持有人员。
过期合格证持有人员必须通过由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完成规定课时后,方可换取新证。
2020年12月16日(9:00-16:30)
150元(含培训、资料及换证工本费)
请递交过期合格证书的原件、一寸免冠彩色蓝底同版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正楷书写姓名),照片大小为1英寸(25mm×35mm)、身份证复印件1份、宁波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换证)登记表1份到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鄞州区启新路128号八骏湾A1005);
费用请汇至协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名称及学员姓名。
户 名: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账 号:22010122000187749
开户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营业部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
联系人:黄蕾83867367,13486424994(同微信)
培训结束后,由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颁发“宁波市人力资源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此证可作为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的职业资格依据。
源自: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